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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2024年12月20日印发修订后的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文号财会〔2024〕25号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原文见财政部发布通知(https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501/t20250103_3951055.htm)。2004年的原制度(财会〔2004〕7号)和2020年的若干问题解释(财会〔2020〕9号)同时废止。新制度正文八章九十五条,附录规定了56个会计科目,以及资产负债表、业务活动表、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和附注内容。
这次改了哪些地方
下表整理自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的答记者问(https://m.mof.gov.cn/czxw/202501/t20250103_3951057.htm)。
| 类型 | 变化 |
|---|---|
| 增加 | 适用范围增加国际性社会团体、外国商会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代表机构 |
| 增加 | 服务捐赠:捐赠方提供发票等凭据、且凭据金额能反映受赠服务公允价值的,按凭据金额入账并在附注披露 |
| 增加 | 按法律法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、专项资金或基金,按实际提取额从非限定性净资产转入限定性净资产 |
| 增加 | 新科目:其他长期投资、长期待摊费用、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、税金及附加、所得税费用等 |
| 增加 | 附注披露:关联方关系及交易、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情况、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、担任慈善信托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情况 |
| 修订 | 收入和费用区分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核算,期末直接结转到对应净资产,取消限定性净资产在使用时重分类为非限定性的要求 |
| 修订 | 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和成本法并用,改为统一用成本法,并增加披露 |
| 修订 | 资产减值损失从“管理费用”中分出,单设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 |
| 删除 | 删除编制合并报表的要求,相关信息改在附注中加强披露 |
另外,新制度把依法认定为文物的有形资产,以及尚未认定为文物的古籍等藏品,作为“文物资源”单独核算,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“文物资源”项目。
为什么这样改
限定性净资产的改法是为了好理解、好操作:原来动用限定性资金时要做一笔重分类,现在收入和费用发生时就分好限定和非限定,期末各自结转。长期股权投资统一用成本法,理由是民非组织更关心能用于项目支出的货币资金,资源提供者不取得经济回报,也没有所有者权益的概念,成本法加计提减值更符合这一特点;被投资单位当年的净利润或净亏损,改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。
新旧制度怎样衔接
财政部另行印发了衔接规定(https://m.mof.gov.cn/zcfb/202504/t20250424_3962660.htm),文号财会〔2025〕6号。主要步骤:
- 根据原账编制2025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。
- 按新制度设立2026年1月1日的新账,把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科目,补记未入账事项,调整相关余额。
- 编制2026年1月1日科目余额表,作为新账期初余额,再据此编制2026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,只要求填列“年初余额”。
- 编制2026年度业务活动表、现金流量表时,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。
科目转换中有几处要先判断,不能整体平移:
| 原账科目 | 新账处理 |
|---|---|
| 应付工资、应交税金 | 分别转入“应付职工薪酬”“应交税费” |
| 长期股权投资、长期债权投资 | 逐项判断,分别转入长期股权投资、长期债权投资或新增的其他长期投资 |
| 原按权益法核算、已减记至零的长期股权投资 | 按初始投资成本借记“长期股权投资”,贷记“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” |
| 文物文化资产 | 重新分类为文物资源、固定资产或存货 |
转账时要编制转账工作底稿,把原科目余额和分拆依据作为原始凭证;补记或调整期初余额,要编制记账凭证并附上确认依据。
编制和审计2026年报时
2025年度报表仍按原制度编制,2026年度报表按新制度编制。审计2026年报时,期初余额是否按衔接规定转换、文物资源和长期投资是否重新分类、限定性收入和费用是否在发生时就区分开,都是复核重点。业务活动表和净资产变动的分析方法,可以参考民非净资产变动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