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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产品分到的制造费用不一样,这很正常,要解释的是分配基础能不能反映实际耗用。只追求“分得均匀”,成本可能从高耗用产品挪到低耗用产品上,毛利分析反而更失真。

先拆费用,再选分配基础

费用类别可调查的耗用依据常见问题
设备相关费用机时、使用记录机械化差异被人工工时掩盖
车间管理与辅助人工工作量、人员或服务对象简单按销售额分配
动力费用计量记录、合理技术参数高耗能产品分摊不足
特殊停工或异常损耗原因、责任与期间不加区分塞进正常产品

同一个成本中心可以设几个费用池,但不能为了凑目标毛利临时换规则。分配方法变了,要说明工艺或成本结构实际发生了什么变化。

60万元按机时和按工时分,差在哪

假设一个费用池60万元,A产品占机时75%、B占25%,按机时分配分别是45万元和15万元;两者人工工时各占50%,按工时分配就各30万元。15万元的差额本身说明不了哪种方法对,要看这个费用池是不是主要由设备使用驱动。

如果A已全部售出、B全在库存,用了不合适的方法,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会同时变。两种产品都已售出的话,总销售成本可能一样,分产品毛利照样会被扭曲,所以总额和分产品结果都要看。

从总账一路复算到销售成本

先核对费用总账和费用池,再核对工时或机时记录,重新计算分配率,最后追到完工成本单、在产品和销售成本。分配率保留足够精度,尾差单独处理;源数据漏了就是漏了,不要包装成四舍五入差异。

这类复算要用企业的成本明细和生产记录,快审计对报表的程序校验替代不了工艺上的核实。

非正常耗费不要混入正常成本

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——存货(https://kjs.mof.gov.cn/zt/kjzzss/kuaijizhunzeshishi/200806/t20080618_46216.htm),非正常消耗的材料、人工和制造费用应按规定处理,不计入存货成本。是否属于非正常消耗,要看成本性质和证据;文中的分配比例只是示例,不能当行业标准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