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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种价值对不上,未必有人算错
持续经营下的账面余额、评估报告里的估值和清算情况下的价值,目的、基准日和假设都可能不同。先确定报表采用什么编制基础,再去比较数字。直接拿评估值覆盖账面值,差异从哪里来就说不清了,处理上也可能不符合适用的要求。
进入相应的破产清算情形后,要对照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(https://www.mof.gov.cn/gp/xxgkml/hjs/201612/t20161227_2512807.htm)处理。下面的桥接表是复核用的工作底稿。
用同一个资产编号把几份资料串起来
| 资料 | 关键字段 | 比较时要保留的区别 |
|---|---|---|
| 原财务账 | 资产编号、原值、累计折旧、减值 | 原会计计量基础 |
| 评估报告 | 评估对象、基准日、方法、限制条件 | 估值假设与范围 |
| 清算测算 | 预计处置金额、费用及实现条件 | 可实现性与处置安排 |
| 实际成交 | 合同、回款、交付和费用 | 最终实际结果 |
有编号的资产可以批量配对。编号缺失的,要核实名称、规格和存放地点,同名设备不能默认就是同一项资产。
一台设备从账面值走到净回收
假设一台设备账面净值300万元,同一基准日的评估值220万元;按本例的处置方案,预计成交210万元,相关处置费用预计15万元。内部测算可以分段列示:账面到评估差80万元,评估到预计成交差10万元,预计净回收195万元。
这195万元不能直接当成普通债权人可以分配的金额。担保权益、清算费用和其他债务安排都要另算,清偿顺序和最终分配也要按适用规定另行确定。
基准日之后的变化单独一栏
评估基准日到处置日之间,如果发生毁损、拆除、市场价格变动或者保管费用,把变化的事实单独记下来。差额不能都推给“评估偏差”,实际成交以后也不能回头去改原评估报告。
审阅顺序是先看资产是否完整,再看计量差异,最后接到已确认的会计处理。估不出来的项目,列明缺什么证据、由谁负责补,不要用零值把尚未确认的回收金额盖过去。
输出包括资产配对表、价值桥接表和待核事项清单。快审计生成的是常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初稿,不能用来编制破产清算专用报表,也不提供资产估值;这类项目要由管理人、评估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相应的专业流程处理。